2020年6月2日 点击人次: 18723
先来了解一下报到证、接收函是什么吧~
报到证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授权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育部直接签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为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书面依据,是毕业生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
报到证的作用包括:
1.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如就业单位有档案接受权,则就业与报到单位是统一的;如到私有性质单位就业,则就业与报到单位是不统一的;此外,到私营企业就业的工龄计算从单位为你购买社保开始计算,跟你的报到时间没有任何关系)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接收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有档案接收权单位)
4.是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还是指体制内单位!!到私营企业就业你还想什么干部身份?在这里顺便鄙视一下那些忽悠学生去办理人事代理的垃圾中介机构!!!就是那些说"不办理人事挂靠就失去干部身份"的那些垃圾!!)
(广东省已采用电子报到证,关注小程序“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点击“电子报到证”可查看(6.15之后))
接收函
接收函,也称接收申请表。是有人事权的单位发给学校证明接收该毕业生的函件,是制订就业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重要证明。到非生源地就业的必须要有接收函。
接收函可以是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的接收证明,也可以是中央直属、省直属单位或企业的录用函,或者是在就业协议书上盖有具有人事权单位的公章。
人事权:有人事权的单位是可以接受档案和户口哒。(例如: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就业派遣:毕业生根据本人就业情况及户籍情况,可以选择正常派遣(“按接收函签发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的报到证”)、国内升学(“凭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不签发报到证”)派遣方式中的任一种派遣方式。
注意:
1.申请延期毕业的同学是不纳入就业派遣方案的哦~,待拿到毕业资格后再派遣。
2.港澳台毕业生不参与就业派遣,如需要申请报到证,可按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的相关规定另行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3.出国出境留学的同学是需要参与就业派遣哒,派回生源地。
下面就是各种派遣方式的介绍啦
下面就是各种派遣方式的介绍啦
下面就是各种派遣方式的介绍啦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一、按接收函签发报到证(按接收函派遣)
01
适用人群
6月10日前已取得意愿城市的接收函(也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发派往接收函所列接收单位的电子报到证。
02
接收函要求
①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有人事权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向毕业生出具接收函(须由有人事权的单位盖章方为有效)。
②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权的(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自雇职业、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可在户籍所在地或拟入户所在地的人事代理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由其代办地市级政府人事部门接收函。
③拟落户深圳或原深圳生源的毕业生除了依托单位申报外,还可通过个人申报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接收函。
小蒲,外国语学院大四毕业生,五月初拿到了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的接收函。小蒲在就业派遣登记时就选择“正常派遣”按接收函派遣。
分析: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属于事业单位,有人事权可以挂靠户口和接收档案。小蒲凭借接收函申请报到证。领取报到证后,在报到证有效期内前往档案室办理转档,并根据报到证派往地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二、签发回生源地的报到证(回生源地)
01
适用人群
确定户口档案回生源地城市,或户口在生源地不打算迁户的,默认派遣回生源地,省就业中心签发派往生源地的电子报到证。
注意:
1.如果在派遣选择期限内(6月10号前)未在小程序“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就业派遣”提出其他申请(如按接收函派遣、或者国内升学)的,省就业中心默认签发派往生源地的电子报到证。
02
接收函
1.回生源地:无需接收函。
1. 小刘,是会计学院大四毕业生,生源地为广东省汕头市,毕业后想在深圳工作,但户口和档案不想留在深圳,在派遣时默认回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需在小程序操作。
三、不签发报到证(国内升学)
01
适用人群
6月10日前已经被录取为国内院校研究生并确定就读,本人提出申请,省就业中心不签发报到证。档案户口按要求转至研究生招生单位。
注:若在6月10日之前复试结果还未公布的同学可以向辅导员申请,辅导员告知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会在小程序“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申请为您办理“暂不派遣”,待拿到后再派遣到考取研究生学校。
小曾,人文学院大四学生,5月份拿到了国内某高校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在就业派遣时应该选择为“国内升学”。
分析:小曾可以凭“录取通知书”(或其他录取证明)作为附件材料,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就业派遣”系统选择“国内升学”里提交。省就业中心不签发报到证。
四、暂不派遣
01
适用人群
1.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尤其是考上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职员的,还在办理相关手续,没拿到接收函的,可以联系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暂不派遣”。(附相关佐证证明材料)电话(刘老师13640736765)
2.打算国内升学,但复试结果还未公布的同学,可办理“暂不派遣”。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办理“暂不派遣”手续,省就业中心暂不签发报到证。(附相关佐证证明材料)电话(刘老师13640736765)
注:暂不派遣仅限于派遣登记时间内(6月10日前,不含10日)可以申请哦,逾期就不可以申请了。
02
取消暂不派遣
1.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单位函(有档案接收权单位)并且已经取得接收函后(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向省就业中心办理取消暂缓派遣(暂不就业),省就业中心签发派往接收函所列接收单位或生源地的电子报到证。
2.由于研究生复试结果未公布选择“暂不派遣”的毕业生,结果公布后拿到录取证明的同学,可在6月8日前修改派遣类别,期间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进行修改派遣类别并上传相关录取证明。
2.小李,外国语学院大四学生,在派遣登记系统关闭前研究生复试结果还未公布,小李在派遣登记时联系辅导员办理“暂不派遣”。(或联系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分析:在复试结果还未公布前,小李选择办理“暂不派遣”,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不签发报到证。等复试结果出来后,小李可在6月10日前修改派遣类别期间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进行修改派遣类别并上传相关录取证明。